EN

广州泰和肿瘤医院参与编制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已正式发布

2021-11-04

2021 年 10 月 17 日,由国家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、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,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承担编制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《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》(HJ1198-2021) 已正式颁布。该标准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。广州泰和肿瘤医院的环境、健康与安全部 (EHS) 负责人谢树青副总监代表我院参与了该国家标准的编制。



该标准的编制历时两年。在接受该项标准制定任务后,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立即组织国家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、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、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、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、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、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、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、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、甘肃省肿瘤医院、广东三九脑科医院、广州泰和肿瘤医院、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等组成编制成员单位,对该标准进行了讨论及编制。

广州泰和肿瘤医院是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理事会成员。我院 EHS 部负责人谢树青先生曾在国家级和省级核安全审管部门工作 10 余年,在核能及核技术应用的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,曾负责国产第一台重离子设备 — 甘肃武威肿瘤医院重离子项目的全流程监管,包括环境影响评价、建造监管、安装调试、辐射安全许可发证审查等多个环节。他也负责编制国家核安全局质子 (重离子) 加速器治疗场所监督检查技术程序 (NNSA HQ3-08-JD-IP-032),供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员使用。(详情可直接点击查看)

受邀参加国家生态环境标准《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》的编制工作后,谢树青先生主要负责质子重离子装置的相关内容,并代表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进行了标准答辩等工作。

《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》(HJ1198-2021) 颁布后,规定了放射治疗场所的选址、布局与分区、放射治疗工作场所的辐射安全和防护、安全操作、放射性废物管理、辐射监测等具体要求。医疗机构、工程建设单位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均需在辐射安全管理、屏蔽设计、三废管理、辐射监测等各个方面遵照执行。




广州泰和肿瘤医院是一家为以质子治疗 (proton therapy) 为特色的国际先进肿瘤专科医院。医院高度重视各类医疗安全,放射诊疗安全更是重中之重。作为本次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编制单位,我院将继续高度重视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,为患者打造安全、舒适、一流的诊疗环境,力争在全院的共同努力下,将我院打造成为国家粒子治疗 (particle therapy) 的辐射安全示范基地。
Copyright © 2019 北京泰和诚医疗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23898号-2
+86 10-5903-6688
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东区26A1-26A5